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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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不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渭南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华阴市公安局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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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最大程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经华阴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放区域1.华阴市区东至沿黄路,南至连霍高速,西至滨河大道,北至郑西高速铁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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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大荔冬枣品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大荔冬枣”产业全链条管理,确保“大荔冬枣”产品品质与特色,维护和提升“大荔冬枣”市场信誉度和影响力,有效保护“大荔冬枣”区域公用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四)负责“大荔冬枣”区域公用品牌的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大荔冬枣”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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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华阴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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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华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5日华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改善城市景观风貌,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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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该文件为《渭南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中介服务的定义及范围,规定了中介服务超市的建设、管理、入驻、选取、信息管理、信用管理等内容,强调了各部门职责及相关细则,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7月31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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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渭华规〔2020〕004-区政府003为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效率,切实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焚烧秸秆危害巨大,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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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白规〔2020〕004—县政办003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及时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根据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陕民发〔2019〕84号)及(渭民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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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做好“三夏”暨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发出通知,包括加快“三夏”进程、提高粮食产能、抓好秸秆禁烧、落实粮食生产责任等内容,并附上全市粮食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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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20年渭南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该计划包括新建、续建、前期项目,涵盖城市路网、基础设施、生态绿化等方面,明确了各项目的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及实施责任单位,并提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