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博足彩
中央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微信大厅
微博大厅
多城联动
繁體
登录
注册
退出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政务服务
走进渭南
专题专栏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问答
/
交通出行
/
正文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09:17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字体: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发生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网络编辑:彼岸花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