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拟转移固体废物至省外利用时,应当准备以下备案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
1.陕西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表(见附件样本);
2.申请人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应当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申请人与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排污许可证;
4.接收单位涉及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环评批复。
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拟转移固体废物至省外利用时,应当准备以下备案材料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
1.陕西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利用备案表(见附件样本);
2.申请人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应当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3.申请人与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排污许可证;
4.接收单位涉及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环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