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条款:支持实验室体系建设。对陕西实验室建设每年给予1000万—5000万元补助,支持争创国家实验室。对获批新建和重组成功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补。
实施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政策依据:《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陕财办教〔2023〕74号)
申报方式:免审即享。
申报时间:一事一议。
申报条件:符合国家科技部,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国重点实验室、陕西实验室的相关文件要求。
申请材料:根据国家科技部,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国重点实验室、陕西实验室的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29-8112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