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条款:支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对批复建设的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
实施单位:省科技厅。
政策依据:
《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发〔2021〕12号)
《陕西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引》(陕科办发〔2021〕22号)
申报方式:
省科技厅根据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对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进行总体规划布局,一般采取自上而下定向组织方式进行筹建。
申报时间:一事一议。
申报条件:在陕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作为依托单位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建设方案任务指标合理,在本产业中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本省领先水平,具有承担和完成国家及陕西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可为产业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供创新支撑。
具有高水平的学科或行业专家,以及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和技术人员队伍。
依托单位能够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技术研发、开放交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申请材料:需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申报资质、知识产权等相应附件及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平台依托单位组织申报→编制平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综合评估→立项审定→组织实施→结题验收→运行绩效评估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029-8177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