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缴纳职工养老的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身份证信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参保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应保持一致。
若参保人身份证信息需变更,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确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02 变更参保姓名的流程是什么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身份证信息,记录其社会保险权益。如果现身份证姓名与参保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需要参保人及时办理姓名变更。所需资料:
1.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在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
2.已在公安部门变更姓名的,携带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1.企业经办人在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人员管理”→“人员重要信息变更”模块操作企业职工的信息变更业务;
2.企业经办人携带上述加盖公章的业务表格和信息变更的各项证明材料到所参保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审核。
03身份证与档案的出生日期不一致,以哪个作为退休年龄依据?
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