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收费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收费
(三)担任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3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办案手续费每件200元外,还按争议标的不超过4%的比例分段差额累计加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法律服务收费。
文件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109号、陕价行发〔2014〕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