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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标准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10:16

公民应征入伍后,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规定每年给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层次进行发放。本科以上(不含本科)每人每年42000元,本科每人每年36000元,大专、高职每人每年30000元,高中每人每年24000元。如果你们县上年度人均收入高于义务兵学历对应的标准,按照所在县上年度的人均收入标准进行发放。这个政策适应义务兵阶段,转军士和考上军校就取消了,发放时间为每年8月1号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