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
2、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
3、提交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4、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7、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
9、消防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1、气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
13、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5、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