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6.医疗机构法定代理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