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建行业类创促中心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结合本部门和行业技术创新需求,开展行业类创促中心的培育和推荐。
2.行业类创促中心由行业主管部门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组建申请,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搭建,经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