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博足彩
中央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微信大厅
微博大厅
多城联动
繁體
登录
注册
退出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政务服务
走进渭南
专题专栏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问答
/
准营准办
/
正文
个体户经营能否迁户至经营场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4:51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字体:
大
中
小
携带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及户口本可以办理迁入集体户,但集体户无法办理亲属投靠。
网络编辑:路康亮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