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和外卖餐饮安全监管的通知》(渭市监发〔2024〕142号)、蒲城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蒲城县2024年餐饮油烟治理行动进位方案》的通知(蒲城管委办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新开设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现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新开设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停止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二、对2024年9月1日起到期的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层开设的产生油烟、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不再延续;
三、自2024年9月1日起,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域进行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经营主体停止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蒲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