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5月25日上午10点,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棣、总量控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习黎东、环境大气科科长李季、土壤固废与辐射管理科张小平做客《环境热线》,就群众关注的“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工作、空气质量、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固废处置等内容和听众进行沟通交流。
主持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工作如何谋划?
嘉宾:主要打好四场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坚持源头防治、过程管控,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系统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净土保卫战”: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强源头管控和污染治理,确保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青山保卫战”:贯彻《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科学管理、综合施策,加快秦岭、桥山生态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主持人:今年我市空气质量如何?
嘉宾:2021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4月,我市优良天数75天,同比增加3天。PM2.5浓度6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7%。截至5月23日,优良天数91天,同比增加1天,PM2.5浓度5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8%。
今年概括起来主要开展了两个攻坚行动、一个专项治理和两个管控。分别是扬尘和臭氧专项攻坚行动、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强化生物质禁烧管控和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
主持人: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环评,环评有哪几种类型?
嘉宾: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具体分类管理名录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0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主持人:我市危险废物处理的现状如何?
嘉宾:1.危险废物基本情况:我市纳入系统管理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172家,年产生危险废物约21万吨,综合利用约20万吨,其余部分进行科学处理。
2.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情况。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27家(其中收集12家,利用13家,处置2家),每年可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27万吨,基本满足我市危险废物的收集、利用和处置需求。既处置我市的危险废物,也利用处置一些其他地市及外省的危险废物,已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对我市境内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转运到其他地市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主持人:我市危险废物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从哪些方面加强完善?
嘉宾: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
1. 对小微企业和个别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渠道不是很畅通,对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2.由于历史原因,一些破产的主体灭失的企业产生的无主危废还需进一步摸清情况。3.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些产废单位在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环节中,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
从五个方面加强完善。1.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2.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3.进一步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做到应收尽收。4.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推进重点区域面源固体废物清零。5.强化和公安部门的工作协调,形成长效机制,多部门合作打击涉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何您发现了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可拨打热线电话:12369或12345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