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8月11日上午10点,渭南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副处长杨天勤、社管信息科科长冯争焕、综合业务科科长李元华及业务受理科负责人陈蕾做客《环境热线》,就我市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出台新政策进行解读,并现场接听听众来电,解答群众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问。
主持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哪些新政策出台?办理情况如何?
嘉宾:第一个是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及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单位应缴纳部分可以申请缓缴,职工应缴纳部分必须由企业按时代扣代缴。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费款有困难的,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企业和个人缓缴采取自愿原则,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第二个是为参保人员去世后遗属待遇计发办法的变化。自2021年9月1日起,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按照新的计发办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主持人:
近期群众咨询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主要有哪些?相关政策如何规定?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嘉宾:
从目前业务经办情况看,参保群众和参保单位询问最多的有两个方面的业务。
一是退休人员因社保卡更换影响养老金正常领取问题。凡社保卡到期更换新卡人员请在当月15日前携带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到发放待遇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完善发放信息,如本人不便前往,可委托工作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持上述卡证复印件办理信息变更业务,以免对您的养老金发放造成影响。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关注的2022年缴费规定。2021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现已公布,年平均78520元,月平均6543.33元。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仍为25个档,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9422.40元至47112元之间选择年缴费金额。缴纳全年费款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申报缴纳,非全年缴费仍需在参保对应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核定。
主持人:
因养老金计算相关参数公布晚,当年退休的人员不能及时领取到养老金,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这部分参保人员基本生活?
嘉宾:
目前,陕西省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经办改革和服务创新,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打包办”“掌上办”、陕西养老保险APP适老化改造、业务通办之后,以全国统筹业务中台切换为契机,聚焦群众关切,改造信息系统,正式启动当年到龄人员养老金预发工作,让当年到龄人员养老金预发成为现实。即在当年相关参数没有公布之前,暂使用上年度参数为当年到龄的企业退休人员预计算发放养老金,等新参数公布后,再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真正实现“随审批,随核定,随发放”,保障到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主持人:
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有哪些手续?如果到退休年龄未缴够15年怎么办?
嘉宾:
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首先要办理退休手续。这一块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1993年1月之前正式招工或1993年之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持本人档案向人社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退休,经审核符合退休规定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算养老金标准并经人社行政部门确认后纳入发放;二是对于1993年1月之后正式招工或1993年1月之前参保的临时用工,由所在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持本人相关资料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经审核符合退休规定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算养老金标准后纳入发放。
如果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如本人同意,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本人放弃续缴费,可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主持人:省内异地重新就业后,养老保险关系怎样转移?
嘉宾: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情况比较普遍,重新就业后养老保险关系必须转移。现在无论是跨省转移还是省内转移,业务办理非常简便。如果养老保险户在原工作单位,只需要原单位通过企业网上服务平台为您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将该凭证交给新工作单位在网上接收就可办妥;如果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只需在个人注册的“陕西养老保险”APP上选择关系转移,就可获得参保缴费凭证,交由新就业单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