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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人注意 今年你的医保有这些新变化
来源:环境热线 发布时间:2023-07-04 10:00
访谈主题:@渭南人注意 今年你的医保有这些新变化
访谈时间:2023-07-04
访谈嘉宾:
卢林 市医保局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刚军 市医保局医疗待遇保障科科长
常亚妮 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信息网络运维科科长
张渭军 市医保局职工慢性病管理科负责人
李娜 市医保局县区职工医管科科长
摘  要:医疗保障是一项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人民健康福祉,关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7月4日上午10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林带领医疗待遇保障科科长郭刚军、市医保中心信息网络运维科科长常亚妮、职工慢性病管理科负责人张渭军、县区职工医管科科长李娜做客《环境热线》,就目前我市参保情况、职工门诊慢特病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职工门诊慢特病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嘉宾: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标准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30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响应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政策,从2023年起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由原来的18个病种增加至47种,鉴定准入标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年度限额均有提高。

主持人:异地就医参保职工应该如何做才能在医院直接结算5种门诊慢特病的相关费用?

嘉宾:参保职工须在参保地完成申请病种(仅限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待遇资格认定且完成信息备案后,省内直接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跨省须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方可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除上述5种病种外,其余病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目前暂时不能在异地直接结算,须参保职工本人或家属将报销所需资料拿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审核报销。

主持人: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有哪些?

嘉宾:一是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就医时无需备案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与我市同等的待遇政策。

二是就医患者应按照医疗机构技术等级顺序逐级转诊,确需去三级医院就医的,应由二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在医保经办机构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转诊登记。

三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待遇政策。

主持人: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嘉宾: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是线下备案。由本人或代理人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二是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官方渠道申请线上办理。线上备案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备案类别,可为自己或为他人备案。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参保群众可致电渭南医保咨询服务电话0913--2032685电话咨询,也可关注“渭南医保”、“渭e保”公众号等相关渠道查询信息或了解医保政策。

主持人:针对有些单位断缴医保的情况市医保局有哪些措施?如何解决在断缴期间职工就医报销问题?

嘉宾:《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第4条:参保单位职工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视缴费状况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第14和16条也分别对断交医保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对于参保单位在生产经营中遇到自然灾害或严重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医保费的,单位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职工可正常就医报销,待遇不受影响。缓缴期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对于长期困难、多年欠费、经多次催缴仍不能缴费的单位,职工待遇是受影响的,暂不享受,待单位恢复缴费后可予以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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