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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18 08:07

(记者 姚二曼)9月14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渭南质量奖评审工作,引导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水平总体提升,促进渭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近日印发了《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渭南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授予渭南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水平卓越、质量工作成绩突出、质量创新能力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显著行业质量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及我市质量工作成绩突出、对促进企业、行业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办法》明确,渭南质量奖分为渭南质量奖和渭南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一年一届,每届渭南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个人不超过2个,渭南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2个,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鼓励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申报。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积极申报。

《办法》明确,市政府对获得渭南质量奖和渭南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渭南质量奖每个获奖组织奖励人民币30万元,渭南质量奖提名奖每个获奖组织奖励人民币5万元,获奖个人视情况予以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