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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设置17处年货销售点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5-01-22 08:31

(通讯员 田利锋 何新刚)春节将至,为给广大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营造浓厚节日氛围,1月21日起,临渭区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前提下,在主城区设立17处春联、灯笼、元宵年货临时销售点。

据了解,春联、年画点位设置时间是1月21日至29日;灯笼、元宵点位设置时间是2月7日至12日。临时销售点的申报方式为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到临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大队进行报备登记。

同时要求,临时便民销售点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活禽类、宠物类、无证食品、现场熟食(肉)加工等;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对未在指定区域或擅自占道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执法大队要及时引导规范,对拒不改正问题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