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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20 08:06

明确5项常态化监管举措——

常态化开展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

(记者 周明)记者11月18日从省医保局获悉:省医保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对陕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上述实施方案明确了5项常态化监管举措,包括常态化开展飞行检查,省医保局联合多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覆盖各统筹区的飞行检查;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跨部门联动,开展年度专项整治,强化综合监管;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核查,对医保费用开展全费用审核,医保行政部门对举报线索、数据指标异常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常态化开展智能监控,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开展实时动态跟踪,常态化开展医保数据筛查分析;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对举报线索严格核查处理,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宣传和案例曝光,有效推进社会监督。

该实施方案也明确了常态化监管职责分工,例如,医保行政部门对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协议签订、履行的监督,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药品、耗材集采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强调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医药服务管理等责任。

此外,政策还明确了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旨在开展医药领域全流程监管。例如,卫生健康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聚焦过度诊疗等行为,持续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务人员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医药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价格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监管部门聚焦药品流通环节,打击非法收购和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三项检查制度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以点线面结合的方式,保障监管工作检查一个领域、查透一个领域、规范一个领域。”省医保局法规与监督处处长樊海涛表示,智能监控的推广应用,可以实现医院前端提醒、经办端事中审核、行政端事后监管的全流程防控,并通过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