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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高中学考合格考考籍受理时间确定

12月11日至31日 逾期不再受理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27 08:21

(记者 郭妍)11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考籍受理对象为已建立陕西省高中学考合格考考籍的考生;拟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转入陕西省,且具有陕西省户籍的考生。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包括考生个人申请和学校网上操作两部分。须考生个人申请的事项为考籍基本信息变更、省内考籍档案转移、外省成绩转入认定等,由学校网上操作的事项为考籍状态信息变更。

省内考籍档案转移,因户籍或学籍在省内迁转,需变更考籍所在县(区)或就读学校信息的考生,应在完成户籍或学籍迁转手续后,在规定时间段内在高中学考管理平台办理考籍档案转移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籍档案转移的考生,方可在考籍转入地报名参加2024年高中学考合格考;未能完成考籍档案转移的考生,只能在原考籍地报考。

具有陕西省户籍的考生,拟将本人在外省取得的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转入陕西省,应持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证明(证书、成绩报告单等),申请陕西省相应科目高中学考合格考成绩的转入认定。陕西省不受理非陕西户籍考生成绩转入认定申请。

转入认定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科省级统考科目。市级统考科目的转入认定,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陕西省高中学考合格考省级统考科目成绩以“A、B、C、D、E”5个等级呈现,E等为不合格。凡申请外省成绩转入认定的考生,其需认定的考试科目经陕西省认定为D等以上(含D等),不允许再报考陕西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考生考籍状态包括“在考、缓考、停考、结考”4类。考籍状态为“在考”时,考生可正常选择报考科目;考籍状态为“缓考、停考、结考”时,高中学考管理平台将自动禁止考生选择报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