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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1、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渭编发[2015]65号)文件规定,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项工作。
  (2)管理局属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全市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研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安排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经费预算。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3)贯彻上级关于宣传文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学艺术、舞台艺术精品创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
  (4)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执法活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对媒体驻渭分支机构和记者站进行登记,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和新闻违法活动。
  (5)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建设;负责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进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节目传送设施、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7)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进各门类艺术生产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8)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
  (9)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以及区域文化的研究、整理、发掘等工作。
  (10)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图书、音像、数字电影放映、电子出版物发行、互联网出版、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活动的监管。
  (11)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负责监管全市计算机正版软件的使用和清理盗版软件工作。
  (12)依据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实施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渭南广播电视发射台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无线转播的管理规定。
  (3)负责中、省、市广播电视发射设施、节目传输设施、节目监测设施的日常技术维护与保养。
  (4)负责中、省、市广播电视信号的转播、监听监看,完成安全播出任务。
  (5)负责重要时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技术保障工作。
  3、渭南电视台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广播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2)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计划,抓好内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确保事业发展、产业经营工作规范、健康、有序进行。
  (3)按照“三贴近”的原则,搞好全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和播出工作,不断提升广电媒体影响力,不断丰富和满足渭南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负责按照规定转播中省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广播电视高效、优质、安全播出。
  (5)负责做好对外宣传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优工作。
  (6)开展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渭南经济、社会、文化健康发展。
  (7)负责设备、设施及机关安全保护工作。
  (8)负责新媒体开发,拓展宣传平台,做好公益性宣传和服务。
  (9)按照市委、市政府授权,管理和经营所属广播电视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渭南人民广播电台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快捷的报道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新闻事件,发布广播广告。
  5、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
  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统筹管理、挖掘、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文学(影视剧本)、戏剧、书画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辅导等工作。
  6、渭南市文广局事务管理中心
  担负广播电视安全传输、播出保障职能;负责广电中心大楼消防、动力(供水、电、暖)、配电等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广电中心大楼各单位设施设备的管理及安全、卫生、绿化管理工作。
  7、渭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主要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等领域及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执法督查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渭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紧扣转型升级、追赶超越、决胜小康主题和加快建设“三地一中心”目标,实施艺术创作生产繁荣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现代传播体系、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文化自信,强化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富裕美丽幸福新渭南的文化新篇章。
  (1)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2)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加快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
  (4)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
  (5)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6)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渭南广播电视发射台
  (1)做好机房管理和设备日常维护,完成中、省、市广播电视全年59130小时安全播出任务。
  (2)做好重要时期、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技术保障工作。
  (3)配合省局完成无线数字发射机的安装、调试和运行。
  3、渭南电视台
  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媒体融合发展主题,超前谋划,科学布局,着重从“抓节目、建机制、强管理、促事业”四个方面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全媒体从业者队伍,为渭南广电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坚持“节目为王”,努力提高宣传质量,为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加强策划,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自办节目力求“好看”“有用”,提倡合办节目,在“接地气”上狠下功夫,以直播常态化为目标提高受众的关注度。
  (2)顺势而为,全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
  (3)多措并举,不断拓展经营创收渠道。
  (4)以党建促业务,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渭南人民广播电台
  (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主题宣传和重大活动的宣传,为迎接十九大召开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加大外宣工作力度,进一步树立渭南的良好形象。
  (3)坚持三贴近,提高新闻时效,创新节目形式,强化通联力度。
  (4)认真做好新闻频率改版工作,提高影响力。
  (5)扎实开展创优工作,出精品,促使全台节目质量明显提升。
  (6)强化事业建设,完成新闻直播车购置工作,进一步发挥广播应急调度作用。
  (7)不断加大广播节目覆盖率,进一步满足全市人民收听广播节目的文化需求。
  (8)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
  5、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
  (1)全面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
  (2)不断加强文化产品服务供给。
  (3)着力提高文化志愿服务水平。
  (4)深入推进群众文化人才队伍培训。
  (5)持续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力度。
  (6)全面提升中心管理水平。
  6、渭南市文广局事务管理中心
  (1)抓好员工教育培训、理论学习,做好综合服务、管理协调和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2)做好广电中心水、风、电设备的日常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3)全力做好内保、消防、安全及日常巡查、日常保障工作。
  (4)组织完成疏散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演练工作。
  (5)负责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7、渭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加快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步伐。
  (2)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重点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运用好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并加强执法信息报送。
  (4)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5)加强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做好文化市场安全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离休人数

合计

 

 

650

148

4

市文化广新闻出版局机关

行政

全额

48

53

2

渭南广播电视发射台

事业

全额

54

5

 

渭南电视台

事业

差额

387

36

 

渭南人民广播电台

事业

差额

68

1

 

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

事业

全额

63

53

2

渭南市文广局事务管理中心

事业

自收自支

14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事业

全额

16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0元;安排购置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总预算收入48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6.3万元(含正常经费拨款2455.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1785万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安排的拨款155.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1.6万元。与2016年相比,总预算收入减少229.9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保险发放减少正常经费499.3万元;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减少15万元;三是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减少,安排的拨款减少19.2万元;四是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减少149.8万元,合计减少683.3万元。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预算及在职职工工资调整预算453.4万元,增减相抵净减少229.9万元。
  2017年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0.1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预算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8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保险发放预算减少。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347万元,比上年增加382.1,主要原因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535.4万元,比上年减少43.8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差旅费和会议费预算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4万元,比上年减少495.9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保险发放减少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减少;其他支出90.5万元,比上年增加90.5万元,主要原因为文化艺术中心免费开放及广电中心大楼管理预算增加;专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51.6万元,比上年减少149.8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减少。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47.9万元。
  (1)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1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91.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7.5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3万元(全部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21.7万元,主要原因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减少;群众文化667.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24.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3万元,专项支出50万元),比上年增加75.8万元,主要原因为艺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及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列入群众文化支出;文化市场管理119.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11.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万元),比上年增加7.3万元,主要原因为综合执法大队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其他文化支出280.10万元(全部为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230.1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支出列其他文化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2802.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533.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48万元,专项支出121.5万元),比上年增加57.9万元,主要原因为电台、电视台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3万元,比上年减少23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1万元,比上年减少264.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保险发放预算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9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06.6万元,比上年增加349.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新增预算。
  (2)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334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82.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98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19.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16.3万元,专项支出451.6万元)),比上年减少193.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的劳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495.9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养老保险发放减少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135万元(全部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减少;其他支出90.5万元(全部为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90.5万元,主要原因为文化艺术中心免费开放及广电中心大楼管理费预算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82.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3万元,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公务接待费9万元,减少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渭南广播电视发射台、渭南电视台、渭南人民广播电台、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渭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运行经费预算53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8万元,减少7.6%。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