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229号)、《渭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渭政发〔2021〕3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渭南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对纳入本目录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牵头部门应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1.渭南市乡村振兴果业发展规划(2021-2025)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渭南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渭南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渭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渭南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渭南市“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7.渭南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
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