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作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2023〕4号)要求,现将我市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民生保障类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3-2052654
附件:渭南市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民生保障类企业清单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渭南市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民生保障类企业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保障类别 | 所属区县 | 状态 | 备注 |
1 | 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农用化肥生产保供 | 华州区 | 新增 | B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