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上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产业政策。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业设计。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
(四)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研究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服务辖区内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企业维权投诉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市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有关扶持资金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和使用。拟订扶持中省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省驻渭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负责中省企业与地方企业的联合与协作。
(七)贯彻国家、省上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中、省、市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
(八)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和航空产业等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安全产业规划,促进安全产业健康发展。履行相关工业企业、室内装饰业、通信业、食盐等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民爆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协助在渭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运行、通信铁塔建设及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运行监督与服务,协调市内电信资源分配管理,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工业、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管理和监督执法。
(十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城镇集体工业及手工业联社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监督、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活动的监督和行业执法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并拟定实施支持全市中小企业各项政策和规划。提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和使用;指导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贯彻落实并拟定支持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政策和规划。承担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系会议日常工作。
(十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县域工业化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协调搞好开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承担全市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食盐供应应急管理,承担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
(十八)负责全市室内装饰业、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管理行政职责;拟订本地区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预拌砂浆行业管理工作和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工作。
(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全市宽带网络建设,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全市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二十)拟订全市大数据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大数据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根据授权管理政府数据资产。
(二十一)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会务、财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应急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督查、综合协调、制度建设、信息公开、信访维稳、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技术职称、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目标责任考核、干部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工信系统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人口与计划生育、文体活动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局工作安排和总结。
(二)运行与监测协调科。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工业经济相关信息发布,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协调督促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负责中省驻渭企业发展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监测、评价、考核以及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市中小企业统计队伍、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企业减负工作。承担省考核市工业增加值、非公有制经济占比等目标任务。
(三)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法律赋予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相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牵头处置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工业产业政策,推动工业文化、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等。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目标计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问题,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技术创新科。组织实施中省高新技术产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三级技术中心创建工作。管理和监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备案及初审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监督实施全市工业、信息产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国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装备工业科。组织实施全市装备制造产业振兴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装备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装备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贯彻汽车产业和道路机动车辆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组织制定全市汽车行业规划和协调管理,统筹全市汽车产业发展。拟订全市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整合在渭航空资源,推进飞机制造、通用航空及相关产业发展。
(六)节能与原材料科。贯彻落实国家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设。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及工业环保工作。负责节能项目的备案和初审工作。负责除能源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石化、化工、建材等的行业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原材料项目备案及初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新材料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行业管理职责。拟定本地区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预拌砂浆行业管理工作和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工作。
(七)中小企业与非公经济科。协调拟订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安排。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发展。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品牌培育、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负责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和监督检查。指导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投诉工作。承担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金融、担保机构和企业信贷合作机制。推动引导民间资本和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合作。指导企业进行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企业信用及担保体系建设。
(八)园区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工业园区科学规划。负责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落实。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培育。负责全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统计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考核观摩活动方案制定并做好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管理工作。牵头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经济交流合作和协作配套。承担全市加快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安全生产科。负责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渭事务。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推动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十)信息产业科。承担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协调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推动全市宽带网络建设,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全市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推进全市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指导全市软件业发展。贯彻执行有关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评价体系、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大数据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根据授权管理政府数据资产
(十一)新兴产业促进科。负责拟订全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光伏产业、新能源动力、氢能等新兴产业的培育。承担全市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包装、策划,促进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市新兴产业的规范发展。负责起草促进全市新兴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承担省太阳能光伏产业联盟安排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全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
(十二)消费品工业科。承担全市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卷烟和糖精生产计划。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做好相关产业发展基础工作。负责全市轻纺、食品、医药等产业项目的备案及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城镇集体工业和手工业联社工作。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制定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协调建立边远地区食盐配给体系,保障边远地区合格碘盐供应;负责处理原市盐务管理局所属企业市盐业总公司的遗留问题。
机构领导
王德强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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