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3.负责全市市政设施管理业务指导,对市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开展业务领导,负责市区年度市政公用实施维护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区内跨区域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城区防内涝工作的业务指导。
4.负责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公园广场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治污降霾方面的管理。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设置方面的管理。
6.负责指导市区道路道沿石以上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站(位、点)设置和管理。
7.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应对和处置城市抢险抢修和突发事件,依法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8.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沿石以上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9.根据市、区职责权限划分,承担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土地上的规划方面行政处罚权、市区户外广告执法,以及跨区域执法或重大复杂案件办理。
10.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12.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局党务、政务、文秘、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并指导局系统内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城市管理科。拟订城市市政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制定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和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园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检查;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制定及绿化工程规划条件的核实;负责拟订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监督、指导、协调工作;拟订大型户外广告、全市门头牌匾设置规定,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本系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有关政策和法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听证、国家赔偿及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全系统执法队伍执法资格的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的规范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协作制度,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协调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执法督察科。承担行政执法各项职能开展情况的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局系统重大执法活动的督察、协调;指导并监督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水务、物业管理、户外广告等方面行政执法统一综合治理行动;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作风纪律、仪容风纪,纠察和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执法车辆的使用情况;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查处并及时回复,跟踪督察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处理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承担局系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行使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以及其他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市区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承担跨区域或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承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渭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贯彻落实中省市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参与市级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工作,指导评审县镇环境卫生规划;参与垃圾及道路扬尘环保督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三)渭南市城市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监督工作,负责市区园林绿化规划编制、绿化工程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检查、养护效果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市区年度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区内跨区域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道路、穿越道路埋设管线等行为的监管工作;收集编制地下管网线路图纸档案。组织编制市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总体规划和设置规范,负责市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规划设置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市区道路道沿石以上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站(位、点)设置和管理。承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渭南市城市应急指挥信息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应急规划,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负责市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排查,并建立分类、动态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应急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应急专家库和应急资源数据的建设;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指导系统各单位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等工作。负责市级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和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制定市级数字城管信息化、网格化、智慧化建设方案;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网站的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负责市级数字化城管平台的信息收集、派遣,监督并核查处置情况;负责对各级数字化城管执法工作综合考评;负责数字化城管基础数据信息的普查、录入及管理,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负责维护各类监测监控设备;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及政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工作。指导各县区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和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指导各县区数字城管信息平台的拓展、升级、对接工作;指导与城市管理相关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与分析;负责各级数字化城管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市民群众投诉受理工作;对接省住建厅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相关工作。承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渭南市沋河景区管理处
负责沋河城区段两岸(包括滨河大道)的景观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在临渭区河道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景区内沋河河道管理及防洪工作;负责景区的橡胶坝、泵站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景区蓄排水及水质的监测等工作;负责景区内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景区内游人的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景区内游艺项目的规划开发、招商引资、日常管理及安全运营工作。
机构领导
任教训(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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