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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08:49

郭学军代表:

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5号)《关于进一步支持白水高新区建设的意见》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自然资源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来文建议第一条:“对省级高新区在专项债和土储债方面给与倾斜,增加专项额度,提高省级高新区的土地储备能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根据职能划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由同级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负责,包装有一定预期收益的宗地,在市级人民政府分配的额度范围内,按相关政策的规定编制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债务中心审核后发行对应额度的债券。

2017年至2019年,根据省政府分配我市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全市3年累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1.76亿元,其中白水县发行专项债券0.95亿元(详见附表)。由于政策的原因2020年暂未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21年据有关消息反映,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可能性也不太明晰。

至于其它专项债券,比如公路债、医院债等专项债券,你们应同对应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申报其它专项债。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白水县的项目建设,为贵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别是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方面,在贵县债务额度限额内,积极向你们倾斜,也欢迎你们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同时,我们也有几点建议:

一是根据你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合理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三年滚动计划;

二是加强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接,积极包装、筛选有一定的预期收益的项目做为发行专项债券的备用宗地,待相关政策明确后立即对应宗地编制发行方案,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

三是也请县级财政部门加强同市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以便在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时争取较多的债券额度。

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