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良义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实施渭南华州区金堆城矿区至华州城区综合管廊项目的建议》(第17号)收悉,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土地审批和环评评审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推进该项目早日实施。结合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金堆矿区至华州城区综合管廊项目对于优化提升秦岭生态环境,降低安全环保管理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对金钼集团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大促进作用。我局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将在用地保障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特别是在该项目用地报批中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华州区自然资源局及早介入、主动服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用地,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生态经济及社会效益。
一是我局将督促指导华州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将金堆城矿区至华州城区综合管廊项目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规划,为金堆城矿区至华州城区综合管廊项目的建设留足发展空间。
二是结合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积极指导华州区自然资源局尽快完成建设用地报批资料并上报市级审查,特事特办,加快节奏,采取一对一办公的形式,确保项目用地及时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