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娟侠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潼关工业循环园区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相关科室,现答复如下:
潼关县工业循环园区位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核心位置,是打造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的前沿阵地。园区规划总面积57.77平方公里,入园企业25家。已投产企业21家,201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3亿元。
建议中提到“建议在土地指标、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园区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
本轮规划期末为2020年,经查截至2019年年底,潼关县还剩余3530亩土地规划指标未使用,对比潼关县前5年平均用地情况,剩余指标基本可满足目前发展需求。同时,对重点项目的土地规划指标,依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已成立了盘活剩余用地工作专班,按照用好用活剩余新增指标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筹调剂。
对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建设项目使用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规定,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下一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文件精神,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潼关县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保重点、保发展的原则,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联系人:吴奇格?????联系电话:0913-2931667)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