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蒲城县大气环境治理的建议》(第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蒲城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指导下,在蒲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环保工作人的共同努力下,蒲城县坚持标本兼治,精准施策,铁腕治霾,不断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措施,致力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先后制定并印发了《蒲城县2022年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方案》、《蒲城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扬尘污染防治和臭氧污染管控等专题会议20余次,一线调研12次,扎实安排部署,现场解决问题,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由“一县一策”团队密切关注空气质量,每日对数据研判分析,通过现场污染源排查,雷达扫描、VOCs走航结果,精准溯源,锁定问题,适时开展争良调度。三是成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全面排查交办城区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并适时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四是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力度,完成对高新区西区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气体布点监测项目;加强禁燃区散煤治理,加快清洁取暖“双替代”工作步伐,累计拆除散煤炉450余台;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标准,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监管部门信息平台联网,实现“双监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完成64家加油站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自行监测;规范露天烧烤和餐饮业经营活动,全部使用环保炉具,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城区847家餐饮门店(含单位食堂)安装了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运行。通过系列整治行动,我县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以缓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扎实落实好各项整治措施,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污染治理专项基金是指当时国家计委和部分省市拨出污染治理专款,用于一些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治理。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蒲城县积极对接中省生态环境部门,近三年来先后投资62135.38万元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其中申请中省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946.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631.3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4557.5万元,主要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炉窑治理、企业烟气除尘改造、封闭式煤场建设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且逐年呈上升趋势。今后,我县将继续积极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
三、关于“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的建议
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后,县级生态环境系统实行市生态环境机构派出管理,人事编制管理权限上收到市一级,由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征求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后统一核定和管理,公务员按照省上要求实行统一考试录用,事业单位用人严格审批把关,人员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因受人员编制限制,加之生态环境系统体制改革未结束,人员招录工作暂停。待体制改革结束后,我局将积极对接市生态环境局,增加我县生态环境系统人员招录工作,不断充实生态环境队伍;充分利用上级各类业务培训、交叉执法检查等机会,积极派员参与,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开创蒲城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