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群、安小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树葬的建议》(第J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狠抓殡葬改革,强化基础投入,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开展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宣传,弘扬绿色殡葬新风,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绿色生态的殡葬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全域化、体系化、规范化的殡葬改革新模式正逐步形成。
近年来,随着全国火葬制度的普遍推行,火葬观念在群众中已具有一定的思想、心理基础,逐渐成为一种主要的殡葬方式。而在骨灰处理方式上,目前有骨灰寄存、墓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安葬方式,其中又因中国人历来就有的“入土
为安”观念,火化后墓葬成为现今大多数人所选择的骨灰处理方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墓葬日益暴露出浪费土地、破坏绿地、污染环境等问题,已无法适应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要求。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是一种节约土地和资源,充分体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新型殡葬方式,成为我国继实行火葬改革之后,在新时期殡葬改革的新取向。下一步,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培育现代殡葬文化。事实上,人类的遗体从土葬到火化被认为是社会的一次重大进步,而从骨灰墓葬到树葬等生态葬则是对人们观念的又一次更新与挑战。因此,要广泛发动殡葬工作者、环保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各行业人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通过各种广播、电视、报纸、多媒体等多种渠道来宣传、提倡树葬等生态葬,积极组织开展以“魂系树木、绿荫后人、入林为安、与树千古”为主题的树葬等生态葬活动,从而以点带面,让广大群众对树葬由陌生转变到熟悉、由被动接受转变到自愿选择。
(二)科学规划生态葬区,提高生态葬区文化品位。鼓励和引导公墓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选择位置佳、绿化好的墓区开辟节地生态墓园,在建设节地生态葬墓区时,要加强园林的多样性、艺术性与特色,加强绿色景观建设,绿植多样且配置合理,以绿色植物的生机与活力,增加树葬等生态葬区的诗情与画意。同时,根据不同季节、特殊地形和气候,还可适当配置一些藤本植物、开花类植物和高大果树,这些花草树木可以美化环境,改变墓区寂寞凄凉和伤感的情调,吸引更多群众采用树葬等生态葬安放方式。
(三)加强政策资金引导,加大节地生态安葬投入。针对市场上墓地价格相对较高的现实,建议政府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树葬等生态葬的资金投入,鼓励群众选择树葬等生态葬,同时对采用树葬等生态葬的群众应提供各种优惠措施,尤其是在推广树葬等生态葬的初期阶段,更应向在选择这种方式的群众无偿提供墓穴并免费提供其他配套服务,从而利用价格杠杆的作用,使更多群众弃墓葬、选树葬等生态葬。
(四)严格生态葬区管理,使生态安葬活动规范化。树葬等生态葬区不留坟头,标记牌均应以小巧、精致为原则,规格设计要统一。同时,要引导市民在祭祀时采取为树木花草浇水、培土及在其周围摆放鲜花的方式,严禁烧香点烛及祀品焚烧。
(五)深化丧葬习俗改革,大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之中,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消除攀比从众、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是减轻群众负担,保障基本安葬需求,减少土地占用、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是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必然要求。赵群、安小娥委员的建议,对我局今后在殡葬领域的工作有很大的参考作用,感谢你们。我局会充分认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文明祭祀和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及紧迫性,着力凝聚社会共识,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生态安葬方式和文明祭祀,努力提高各殡葬服务单位的殡葬服务水平,为我市实现追赶超越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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