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国家级山区贫困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运行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贫困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省、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加强贫困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016年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陕西省健康扶贫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每个行政村有1个规范化卫生室。一是我们立即对贫困村进行了摸底,并且建立台账;二是明确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的标准,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2018年底全面建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二、村医的养老补助
一是养老保险。2011年开始实施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对年龄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每月享受基础养老金55元。二是工龄补助。从2010年1月起,陕西省农民身份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在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并年满60周岁的人员,即可享受工龄补助。根据省上文件精神,我市村医养老补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放,工龄补助标准为每满一年,每月发放4元。从2013年起,建立了村医养老补助正常调整机制,2014年已调整到每月4.9元,今年已提高到每月5.8元。
三、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明确了乡村医生的配置标准,规定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内的配置1名乡村医生,1000人至2000人的配置2名;2000人至3000人的配置3名;3000人以上的配置4名。目前,我市已经核准乡村医生7480名。为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专业技术水平,根据《陕西省乡村医生培训五年规划》,我市所有的乡医纳入培训计划,2017年培训主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求每人每年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周。
以上是我们所做的工作情况。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卫生计生工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
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