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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16:33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王小奇
/

舒娟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潼关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第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渭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展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充分发挥了先行区对土壤环境综合治理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022年,渭南市(潼关县)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十四五”期间国家十三个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之一,要求以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为主进行先行先试。潼关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先行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委托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编制了《渭南市(潼关县)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市县两级分别印发,指导先行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实施项目治理。自2022年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共策划包装项目23个,总投资约3.83亿元。目前已获得上级支持并组织实施的项目17个,共计2.78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分别为24261万元、2800万元、15万元、310万元、400万元。实施的17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完成,13个项目正在实施中;另外策划申报的6个项目,4个进入中央专项资金储备库,2个正在按照程序申报。目前正在实施的污染治理项目3个,潼关县秦东镇寺角营村西涉重金属废渣污染源整治工程、姚青河流域废渣风险管控项目、川城子村“三小”提金废渣风险管控项目已完成地勘和初步设计,正在开展施工招标等工作;拟实施项目12个,重点策划废渣风险管控项目,目前6个项目已进入中央专项资金储备库,6个项目正在按照程序申报,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秦王寨太峪河沿岸的85亩土地污染严重,为了受污染耕地得到充分利用,潼关县在秦王寨社区实施转型发展,围绕马趵泉景区,大量种植月季花,利用植物较强的吸收力,降低土壤有害物质的含量,从而达到不断净化土壤的目的。持续开展耕地污染治理工作,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大保护力度,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少耕免耕等农艺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同时开展农资销售市场执法检查,严防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流向农田。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防控、深翻、优化施肥、应用低积累品种、钝化等措施进行治理。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先流转、后治理”的措施进行治理,将重污染耕地全部流转回政府,并对地面附着物青苗及其他经济作物进行补偿。

二、存在问题

一是潼关县金矿采选历史悠久,土壤污染源点多面广,污染源底数不清。二是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源头预防压力较大,防治资金短缺。三是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四是监管能力薄弱。人才队伍建设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缺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重在“先行先试”,既要立足现实基础,又要大胆创新实践。为确保先行区建设能够取得预期成效,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纳入先行区建设工作中。

(二)增加财政资金支持。积极组织申报和充分利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市环保专项资金以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加大对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工作的投入力度,统筹协调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以政府直接投资,污染企业投资,污染企业承担费用、属地政府负责修复治理等方式,实现项目资金来源多元化,有效支持先行区建设。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工作队伍进行系统化、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提炼、复制推广污染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真正实现先行先试目标。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敬请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曹 倩电话:1357272833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