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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0-24 16:36
类别:人大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王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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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亚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合阳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董亚斌代表建议后,市生态环境局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组织相关科室及部门认真研究讨论,明确专人办理。

一、基本情况

近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省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安排、部署、协调、监管、督办等职责,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采取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纳入城镇污水厂或管网、分散治理、资源化利用、管控5种模式,截止目前,全市(除韩城)1917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61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3%。

合阳县通过采取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纳入城镇污水厂或管网、资源化利用3种模式,全县215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10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6.97%。合阳县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填报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3座,占全市设施31.1%。“十四五”期间中央农环资金支持合阳县600万元,该资金已做为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目前中、省农环资金只针对小部分管网的配套建设,大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配套。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站位,安排部署。我们始终将乡村振兴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高位推进,确保工作实效。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统筹安排部署,局领导带队实地调研,直面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进展。局内部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渭南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渭南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年)》《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创建行动方案》《渭南市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聚焦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黑臭水体等重点难点工作,统筹部门力量,压实各级责任,凝心聚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经济适用、梯次推进”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地理位置、人口数量、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因素,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科学选择处理工艺和建设规模,走出“谈治理就要建设施的思维模式”。在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或环境敏感区域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一般农村区域,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分散式或资源化利用模式处理;对于干旱缺水、边远山区的村庄,建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卫生改厕相结合,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

(三)细化措施,提升完善。一是制定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提升方案,开展非正常运转设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利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直报系统,督促各县对各自辖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不间断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整改完善。三是组织第三方专业团队进行明察暗访,直面问题,通报曝光,传导压力,压茬整改。四是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动态监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有效管理模式和经验,逐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后期运维管护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农村污水处理资金缺口较大。近几年,我市主要依靠中省财政专项资金的投资,建立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市、县两级财政紧张,投资有限,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基础建设的需要,改善农村污水现状,仍有很大的资金缺口。二是农村污水处理后期运管缺乏保障。县级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维责任主体,大多数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专业的运行维护人员和可靠的经费保障,导致部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项目不能充分发挥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关键一年。结合我市实际,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本年度工作。一是抓重点,强推进。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县域实际,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富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为抓手,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抓项目,强支撑。借助乡村振兴有力契机,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策划包装实施一批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同时督促指导县级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积极探索“规划、建设、运行、监管”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三是抓责任,强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积极运用全市“千万工程”现有的“一月一观摩、月月促推进”工作平台,加强与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敬请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力电话:0913-2158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