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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0:48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薛建军
渭自然资函〔2024〕91 号

张小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澄城县打造西北知名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光伏项目用地需求,自2015年以来,中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0号)等文件,明确了不同时期光伏项目用地的具体要求。为有效支持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用地需求,依法依规、合理用地,我局结合渭南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稳妥处理光伏项目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渭自然资字〔2023〕291号)、《关于支持风电产业发展规范项目选址的通知》(渭自然资发〔2024〕113号),为全市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近年来,澄城县共审批新能源项目12个,建设用地面积64.95亩。重点保障了澄城县移民(脱贫)搬迁53兆瓦农光互补综合示范项目、澄城县移民(脱贫)搬迁19兆瓦农光互补综合示范项目、昌盛澄城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渭南光伏领跑基地澄城县雷家洼璞地村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渭南光伏领跑基地曹庄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大唐澄城安里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拓日澄城尧头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澄城县秦阳新能源10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国能陕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澄城冯原50兆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西安隆基澄城县18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新能源项目用地,有力地促进了澄城县新能源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新能源项目用地采取精简审查层级,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为新能源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豆博文    联系电话:293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