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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1:11
类别:人大建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薛建军
渭自然资函〔2024〕108 号

苏永德代表:

您在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13号)收悉。您提出的“在土地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奖励措施,为推进民营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成绩显著的县区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研究,现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我市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土地方面的激励奖励措施

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在产业用地政策制定和执行中,落实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要求,切实保障新产业新业态等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自然资源部门出台了《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坚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产业政策,通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更大的用地空间,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提供良好服务。

二、关于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我市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中,按照中、省“三区三线”划定实施细则,全市城市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5倍以内,最终省级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62万亩。市级指标已全部下达各县(市、区)并上图入库,市级层面并未预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目前无法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今年我市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工作。针对蒲城县项目用地指标不足问题,我局开展相关调研,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为蒲城县调整用地指标1470亩,支持蒲城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下一步,蒲城县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一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加强工业低效用地整治提升力度。二是节约集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为民营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苏永德代表,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关注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和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也希望您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愿与您一起共同努力,为推动渭南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