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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第288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2-14 08:51

雷转运委员工作室:

贵工作室提出的《关于尽快消除教育市场化倾向的建议》(第288号)收悉。

非常感谢贵工作室对全市教育事业的关心。能看出来,贵工作室对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工作做了很细致深入的了解,贵工作室提到的教育市场化相关问题也一直是我市教育发展的重点关注问题,我局对此长期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渭南现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652 所(其中8所中职学校、3所完全中学、12所九年一贯制、5所普通高中、4所普通初中、33所小学,576所幼儿园),近15万在校(园)学生;颁发许可证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755家。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中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通过“大力支持鼓励、依法规范管理、深化简政放权、全面正确引导”,促进了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一、做到三个到位,优化发展环境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区域教育体系的必备要素。为了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引导更多社会 力量兴办教育,近年来,我们坚持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办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近年来召开的两次全市教育大会,专门就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若干具体政策。市教育局提出“渭南教育要办好,就一定要把民办教育办好;渭南教育要让人民满意,民办学校就必须让人民满意”,把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重要职责,通过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社、渭南教育研究杂志等,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民办学校办学成果,引导社会认识民办教育、理解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

二是政策配套到位。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细化制定了《渭南市民办学校办学指南》《渭南市民办幼儿园年检管理办法》《渭南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实施办法》《渭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一系列政策、规定的制定出台,构建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是支持鼓励到位。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享受同类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伙食补贴、困难生资助、学费减免等国家和地方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全面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连年开展“名师民校行”活动,累计130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到民办学校送教。

二、实施四大工程,提升发展质量

民办教育发展怎么样,民办学校好不好,直接关系区域教育质量、关系群众对教育满意度,我们重点组织实施了四大工程。

一是“党建铸魂”工程。确保民办学校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全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开展党建“1+2”手拉手帮建活动,由1所优质公办学校帮扶1至2所民办学校,组建帮扶共同体,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民办中小学校“全覆盖”。对民办培训机构,做到党建“三同步”,即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同时,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渭南好学校”评选表彰活动为抓手,开展民办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活动。

二是“千校达标”工程。从2013年起,要求全市的民办小学、初中、中职、高中要逐步实现标准化。2019年启动了“千园达标”工程,用4年时间实现全市幼儿园标准化。这几年来,民办富平蓝光学校通过省示范高中验收、蒲城兴华学校、澄城创新中学、高新区永兴中学等学校通过省标准化高中验收,多所民办幼儿园通过省示范园验收。我们还启动了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实现民办中职学校标准化。千校达标工程实施以来,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基础。

三是“队伍提升”工程。民办学校校长列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范围,参加“提升千名校长、打造教育强市”工程校长培训,列为校长履职督导考核对象。同步管理、同等对待民办学校教师,先后组织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1091人次,国培校本研修与网络研修项目1450人,薄弱学科培训48人次。组织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赴江苏省镇江市进行浸入式跟岗学习。支持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参与职称评审、评优树模和教学能手评选,先后有26人获得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14名教师被授予市级教学能手称号,28名教师被授予县级教学能手称号。

四是“素质教育”工程。全市构建德育、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体育、艺术、信息科技、社会实践七个方面的素质教育实施体系。从2014年起,支持鼓励全市民办学校创建“学校建设、平安校园、校园文化、高效课堂、德育、体育、艺术教育、教育信息化和规范办学”等9类示范学校活动,32所民办学校全部通过9项验收,有25所学校通过8项验收。其中,蒲城县芳草地学校构建的“自主高效课堂”以及早读六环节和新授课五步教学法获得良好效果,先后有全国各地5000余名教育者慕名前来观摩交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对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防范工作风险,确保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消除教育市场化倾向,我局计划从以下六个方面强化工作:

(一)落实管理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学人和校长参加的会议,定期举办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会,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指导民办学校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预算报告报备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监管。

(二)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安全的监管,民办学校对标渭南市《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底线清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十条》,落实《中小学日常考试及评价工作要求》,从学生作息时间、课程改革、课堂教学、课外作业、教材教辅、日常考试与评价、师德师风、公开制度等方面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坚决治理民办学校大班额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采取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年检不合格等措施。指导民办学校健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三)强化民办学校年检。持续完善年检制度,每年组织市级评估专家客观公正地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年检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四个等次,年检结果通过正式文件、媒体平台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近年来,通过年检共停办、撤销初中、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民办学校14所,净化办学市场,规范学校管理。

(四)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规范一批,许可一批,停办一批”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严查公办学校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违规行为,停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从办学资质与条件、收费管理与监管、师资配置、办学行为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利用平台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白名单、黑名单等信息。净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

(五)加强审批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民办学校“以县为主”“属地管理”责任。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等同于下属单位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向县级教育部门放权、向学校自主办学放权。成立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在市民服务大厅设立服务专柜,组建市教育投诉咨询服务中心,方便办学投资人办事。依法制定《渭南市民办学校办学指南》《渭南市民办学校办学申报表》,规范民办学校申报审批工作流程和审查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精神,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

(六)规范学校设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范民办学校设立工作。一是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二是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三是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四是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依法享有举办者权益,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中省改革意见,继续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督与管理,不断强化措施,改进方法,继续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最后,衷心感谢贵工作室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促进渭南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欢迎贵工作室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亢锴 电话:0913-29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