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第42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重要工作,是全面贯彻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政策规定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教育局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中省政策文件规定,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通过“免试就近划片”的方式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保证随迁子女有序入学,一是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
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二是明确经费保障,我市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二)普通高中招生:1、凡是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市户口学生同等的考试录取政策。2、在外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应当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二、下一步工作
(一)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有效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推行“名校+、名校长+、名师+”建设工作,推动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缓解“择校热”,治理“大班额”,让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开展“课后服务”暖心工程。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印发《渭南市课后服务实施意见》《渭南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提供延时托管,开展集体活动等方式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切实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问题。
(三)加快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学校项目建设进度。《三年行动方案》中计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项目86所,截止目前,已开工建设86所,已建成55所,已投用55所,累计新增学位3.6万个,进一步缓解城区随迁儿童入学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的接受教育。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全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渭南教育,也欢迎您继续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程剑 联系电话:0913-233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