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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16:15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马俊玲
渭教复函〔2024〕38号

民进渭南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防止我市校园欺凌的建议》(第1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全面构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防范和处置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疏导,持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有力举措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强化日常管理,及早预防介入。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一是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加大投入电子监控设施,要求校园无盲区。学生进入校园即进入监控范围,同时加强门卫、食堂等重点领域管理。二是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制度、措施、预案,明确岗位职责,设置举报箱、公布学生救助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三是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三项制度》,通过教师排查、学生互助提醒报告等途径,坚持开展“三小矛盾”“管制刀具”等排查,建立“留守、单亲等特殊学生成长档案”,安排教师及同学密切关注掌握特殊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发现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旷课等异常情况,及时寻找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法治安全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注重诚信、维护正义的理念,弘扬社会正能量。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学会自我保护,不发生意外事故。一是邀请法治副校长、警察、法官、律师等普法专家,开展以“与法同行护我青春”和“八五”普法进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讲座,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青少年联系紧密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大量鲜活的事例,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对校园欺凌事件的认识,增强预防意识和保护意识。二是开展“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依托全员导师制、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细致了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心理问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事端苗头,引导学生沿着健康向上的人生轨迹成长。三是将校园欺凌治理工作与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有效结合。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展示,使学生对校园欺凌事件明确“什么是,为什么,怎么做”等相关问题。四是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体家长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相关知识培训宣传。

三、强化工作机制,构建安全防线。一是全市依托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形成了“街社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定期联系公安、市场、文化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并严厉打击对少年儿童欺凌的违法犯罪活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举报欺凌事件,尽早尽小处置矛盾纠纷,防止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周边宾馆酒店等娱乐场所治理活动,禁止城区旅馆、宾馆等营业性场所向学生提供聚集活动场所,避免发生学生欺凌事件。二是市教育局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层层压实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建立了周排查、月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并妥善处置。三是制定了《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考核细则》,细化校园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明确并落实校(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签订预防欺凌和暴力目标责任书,建立预防学生欺凌工作制度机制,落实每日排查学生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将问题矛盾消除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欺凌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四是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收集分析不同时期学生问题,定期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和孩子相处交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和家庭随时保持联系,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等,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强化制度落实,依法依规处置。

按照《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考核细则》在全市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欺凌行为受害者先安抚情绪并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持续跟踪关注学生在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谈心交流,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要求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筛查与预警。面向全体小学高年级和初中、高中学生开展筛查,并为学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包含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理状况、测评结果、辅导记录等。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预警网络,依托学校、年级组、班主任、班级任课教师团队,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与学习状况,重点关注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贫困、留守、残疾、单亲等困境学生。对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以多种方式及时提醒家长或实际监护人共同加强心理疏导,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帮助孩子渡过难关。

二是强化家校共育。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专家,围绕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挫折教育、情绪管理、压力调节等主题,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主题班团队会、心理团体辅导等活动,指导学生学会自我调节,释放压力,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态度。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每班每两周至少1个课时,形式应以活动为主,以知识普及和理论教育为辅,创新教育教学方法。

三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要求。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兴趣素养。增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鼓励学校增加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和机会,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争取政府加大支持和投入,建立多种形式的课外综合研学基地,开放城市书房、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等设施,增建体育和艺术活动场馆,共同做好价值引导,劳逸结合,为学生健康、快乐、阳光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防范、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党骅  电话:293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