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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568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28 16:32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马俊玲
渭教复函〔2024〕30号

李克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遏制校园霸凌的建议》(第5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围绕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坚持保护和教育相结合,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切实将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最有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地方。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积极会同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联系,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三官一律”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及指导、参与学生惩戒等工作,提升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重视课堂主渠道,加强《道德与法治》等思政课程师资中法治专业教师的配备,确保开齐开足上好法治课程。将宪法法律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微视频大赛等多种方式,专门针对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出台专项整治方案,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强化日常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一是加强校园安全“三防”建设,加大投入电子监控设施,要求校园无盲区。学生进入校园即进入监控范围,同时加强门卫、食堂等重点领域管理。二是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制度、措施、预案,明确岗位职责,设置举报箱、公布学生救助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三是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三项制度》,通过教师排查、学生互助提醒报告等途径,坚持开展“三小矛盾”“管制刀具”等排查,建立“留守、单亲等特殊学生成长档案”,安排教师及同学密切关注掌握特殊学生的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发现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情况,及时寻找产生的原因,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

(三)加大宣传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指导红领巾法学院、少年法庭做好预防校园欺凌相关宣传教育,在高中、中职学校开展法治宣判进校园等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2024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现场会上,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并以蒲城县第十二小学无缝隙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为示范点对全市校园长和安全管理干部进行了有效培训,会后印发专门文件指导全市中小学预防欺凌工作深入开展。

(四)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注重从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定期家访等工作中筛查发现暴力或者欺凌倾向,建立异常心理情况学生台账和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隐性辍学和因身体条件、家庭背景或学习成绩等原因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台账,一人一策、因人施策,逐一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措施,及时对情绪异常、有暴力倾向等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和治疗,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校园预防欺凌工作。一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全面开展校园暴力和欺凌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掌握有暴力和欺凌倾向的学生及特殊群体学生底数。二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将校园作为防范和治理欺凌的第一关口,把学生宿舍、餐厅、厕所、校门口等学生活动密集区域和其他校园隐蔽场所作为防范和治理主阵地。依托班级、宿舍、社团等建立好学生信息员队伍,设置投诉、举报、求助信箱和电话,随时搜集掌握学生欺凌的苗头信息,持续探索欺凌苗头的发现渠道和识别策略,尽全力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三是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要求学校及时向属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风险隐患化解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及时完善健全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干预、事件报告、考评问责等机制和校纪校规中对实施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学生的惩戒规定,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始终保持敢管、真管、会管的从严管理态势。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思考,积极采纳。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爱!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一定能够让青少年有一个更加美好的学习环境。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党骅       电话:293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