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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6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21 17:41
类别:政协提案
渭南市教育局
签发人:马俊玲
渭教复函〔2024〕52号

樊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餐”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第4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是家长最为牵挂、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和幼儿身心健康。近年来,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食安委有力指导下,全市教育系统狠抓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影响面大,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和幼儿身心健康。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要深刻认识到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清醒地意识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担,事事有人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强化工作措施。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国家、省市都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和制度办法,春季开学以来我们也开展了多次排查整改,关键是要落实问题整改,细化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要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对照《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陕西省学校公共卫生工作导则》和省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卫健委三部门下发的《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若干措施》,紧盯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主体责任落实、承包经营、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清洗消毒和留样等重点环节,开展对照自查。一是自查学校食堂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是否落实到人;二是自查食堂供排水、照明、通风、原料、烹调、洗消、餐具、冷藏冷冻、“三防”(防蝇、防鼠、防尘)、监控、餐厅等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对存在故障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三是自查食品仓库,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自查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水质检测、清洁消毒、滤芯更换以及索证索票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防控风险的,要认真整改,着力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宣传培训。春季开学以来,省市县先后多次组织校园食品安全线上培训,近3万人次参加;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提升食品安全健康素养和工作技能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效果良好。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社团活动、校园网络、微博、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传播健康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勤锻炼、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生活习惯,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要根据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为学生提供均衡营养膳食,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践行“光盘行动”。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业务技能和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努力让他们成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强化凝聚合力。学校食堂点多面广,这对我们的供餐管理特别是食品安全都是巨大的挑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联系属地市场、卫健部门,科学研判、精准施策,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增进信息互通,加强工作交流,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信息公开公示,学校要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化手段,公开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等过程,公开学生食谱,加强膳食委员会管理,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餐饮、食杂店、小卖部、流动摊贩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三无产品等为重点品类,各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以渭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不断提升我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确保师生健康成长。

(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渭南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渭南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依法配备学校食堂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互联网+监管”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优先采购可溯源的食材,建立稳定的食材采购渠道。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配送、食材验收、出入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保存30天以上。严格实行食堂操作间、储存间封闭管理,非食堂管理、操作人员未经允许和登记严禁进入。

(三)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将有关实施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学校应定期将食堂财务收支情况、食品及原辅料采购情况、带量代价食谱等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各学校应结合实际,借助信息化手段,多渠道接收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落实学校负责人、膳食委员会陪餐制度。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第54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以学生、家长、教师代表为主,营养专家、学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对学校食品安全、供餐质量的日常监管,开展满意度调查等。

(五)加大联合检查督查力度。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卫健委等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重点对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过程、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进行督查,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承包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积极采纳,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爱!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雷沛昊   电话:293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