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关键字???经营范围 ?出境旅游????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临渭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陕西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渭南临渭分公司(简称运通旅行社)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但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运通旅行社与旅游消费者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共366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运通旅行社做出如下处罚:1.给予运通旅行社责令停业整顿10天,2.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3.并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旅行社必须在获批的许可证范围内经营,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案例二:
关键字???康养活动 ?招徕??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江苏宇途康养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旅行社业务主体资质的情况下,以赠送大米、鸡蛋、食用油等方式,招徕老年人到“康养基地”参加旅游“会销”活动,并组织184名“VIP贵宾”参加旅游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江苏省苏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柒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或变相发布旅游招徕宣传的均属非法经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