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我市非遗工坊建设,帮助更多脱贫群众进入非遗工坊就业,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和渭南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设立工作。根据非遗项目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县(市、区)认定并推荐,向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了30家非遗工坊。
为体现市级非遗工坊的代表性、引领性、示范性,市文化和旅游局明确评审原则:一是依托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状况良好,在本地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二是巩固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显著,带动就业增收发挥作用明显;三是参与各级组织的非遗活动主动性强,表率作用好;四是组织开展非遗培训经常,对当地脱贫工作、乡村振兴贡献较大;五是非遗宣传展示成效好,获得各级表彰奖励荣誉较多。遵循评审原则、依照评审标准,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评审,拟设立临渭草编非遗工坊等18家为第一批市级非遗工坊。
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现对拟设立的18家第一批市级非遗工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致电0913-2931915,联系人: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王娟。
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