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已经出台一年,2022年暑假是检验“双减”工作成效的重要时期、关键节点。为巩固成效、防止反弹,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全新意义的暑假,根据陕西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双减办〔2022〕8号)《关于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情况的通报》(陕双减办〔2022〕7号)(见附件)相关精神及7月12日召开的“2022年陕西省‘双减’工作暑期视频调度会”要求,现制定《渭南市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十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区认真执行,并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于7月、8月的25日之前,报市“双减”办。同时,按时间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填报暑期排查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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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7月13日
渭南市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十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双减”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强化义务段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治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治理,防止出现反弹,保障全市中小学生拥有愉快充实、平安温馨的暑假,有效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人民群众对全市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十项行动任务
1.排查违规变异学科培训。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以咨询文化传播、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的名义和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锁门上课、“一对一”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特别要发挥社区综合管理功能,把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查处工作纳入当地网格化治理体系,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定期(不少于4次,7月中上旬、7月中下旬、8月中上旬、8月中下旬)开展拉网式的巡查检查。重点查处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加强对转入“地下”学科类培训监管。
2.加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抽查巡查,尤其是对培训内容及材料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进行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正确育人方向和价值导向。加强暑假非学科类培训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要严查违规竞赛活动,积极宣传“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白名单”,呼吁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白名单”之外的违规竞赛。
3.严肃处置通报。各县市区对明察暗访及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作用。要畅通违规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区及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提高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加大对举报、投诉线索的查处力度,严惩重罚,形成制度;及时更新培训机构“黑名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市“双减”办将持续移交举报、投诉问题线索;对培训机构问题频发、查处不及时不彻底、履责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4.落实资金监管。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推进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开立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落实落实资金监管措施,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未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机构,不得开展培训行为。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举办者或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严查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
5.加强安全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底线思维意识,要会同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安保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严防发生侵害学生案件;要在暑期培训前至少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培训机构符合消防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培训活动。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在暑期培训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并建立排查与整改台账。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门禁管理、扫码、测温、通风、消毒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没有隐患。
6.清理培训广告。各县市区要以城区为重点,动员部门及专班力量,组织器械及工具,在县域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培训机构及违规培训点的门头牌匾、室外灯箱、流动广告等,进一步巩固“清风行动”成果,使县域内的学科类培训宣传全面达到“清零”状态。
7.推进平台应用。根据教育部对“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应用的安排部署,从7月1日起,全部学生(家长)参加校外培训的选课报名、交费消课等,必须在监管平台进行。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已经明确,下一步“双减”工作主要监测点和通报指标将更新为监管平台的课程上架量、材料人员场地审核完成率、课程成交量等。各县市区要督促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系统谋划、细化分工、紧盯时间、穷尽措施、抓好落实,要指导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监管平台APP机构端进行登记填报、课程上架、课程售卖、咨询答疑等业务,及时督查、及时处置,确保各机构熟练掌握相关业务;要利用主流媒体及平台,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政策宣传,强调未通过监管平台直接给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可能会导致“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引导学生、家长都能通过监管平台APP家长端选课、交费。
8.提前谋划课后服务网上选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求,课后服务系统要在全省应用。各市区县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生在秋季学期实现网上选课。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假期积极与体育、文旅(文物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对接,挖掘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社区、博物馆等校外活动场所资源,增强学校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9.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在疫情防控的大前提下,在校外培训机构停业开业等相关问题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发挥“双减”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闻令而动,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同时,与防疫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密切关注从业者的动态,避免引发培训机构各方主体间的对立情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0.持续深入加强宣传引导。教育部制作了暑期各地排查检查情况表,已经上传到了全国监管平台。各县市区要在7月底、8月底两次在平台上填写暑期排查检查情况表,填写后直接在系统提交。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宣传“双减”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对一年来“双减”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将有关材料提供给市“双减”办。
三、保障措施
1.专题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本地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针对暑假期间的“双减”工作“十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治理措施,完善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拟定时间表、责任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力、有效。
2.统筹工作推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过程中,要提前谋划,强化统筹,把“十项行动”和政府指导价管理、预收费资金监管、风险保证金及平台数据填报审核等工作有机整合、统筹推进,不断提升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水平。
3.畅通参与渠道。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渠道,提高“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社区群众参与“双减”监督的主动性、有效性,丰富线索获取来源,及时核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