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民政局获悉,2020年,我市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完成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始终聚焦脱贫攻坚工作,实现“应兜尽兜”。对全市未纳入保障范围的未脱贫人口集中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及时建立防返贫预警监测机制,边排查、边纳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市28097名未脱贫人口中,已落实民政兜底保障政策27712人。脱贫监测户3288人,享受社会救助政策2140人,占比65.09%。边缘户1970人,享受社会救助政策1616人,占比82.03%。
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坚持精准救助、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4529户166442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59787户157064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从2.8%提高到5.5%。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渭南市民政局渭南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农村低保标准由4310元/人·年提高到4836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由580-590元/人·月提高到610-620元/人·月。
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保障基本生活权益。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7743户7895人,共发放救助供养金6656万元。共有城市特困人员261户268人,发放救助供养金418万元。
实施临时救助“12345”快速呼助行动。目前,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4901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6930人次。
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4月以来,因疫情开展其他临时救助6104人次,支出资金884万元。其中,救助因疫情临时陷入困境外来人员5人,支出1.2万元;对缺乏监护或照料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提供照料服务1295人次,支出资金97万元;给养老机构发放口罩、消毒液、蔬菜等,支出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