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医保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渭财发〔2021〕114号)精神,我市医疗救助基金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市级统筹,医疗救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拨付到市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具体使用中根据市医保部门的资金申请计划,按程序拨付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由医保部门按照医疗救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2021渭南市财政局会同市医保局,共下达医疗救助资金1.9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亿元,省级资金1915.2761万元,市级资金1019.2761万元,县级上解资金1159.0348万元。专项用于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2021年医疗救助资金拨入市级财政专户情况表
2021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市级医保部门支出户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