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多次指出渭南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渭南市虽采取措施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本次督察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反弹严重。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 “六个百分之百 ”扬尘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措施,严防扬尘污染问题反弹。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排查整治,建立整改清单。依法查处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的涉土工地,对拒不整改也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建筑市场诚信一体化黑名单。
(二)严格执行《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细则》,5000 平方米以上项目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城市管理信息平台联网。
(三)完善建筑工地网格化监管制度,逐一明确监管责任、监管要求、包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做到巡查记录、问题清单、整改结果闭环管理。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城管执法局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建立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整改清单,涉及91个工地,对33个扬尘措施不达标建筑工地进行了处罚,全部整改到位。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市5000平方米及以上正常在建工地329家,均已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城市管理信息平台联网。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印发了《渭南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领导包抓、网格包联,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每个建筑工地明确扬尘治理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