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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9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9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日运输车辆200余台次,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强化扬尘管控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在企业厂区运输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
  (二)严格企业运输车辆覆盖管理,强化厂区清扫保洁。
  (三)加大重点路段洗扫保洁力度,减少扬尘污染。
  四、整改期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大唐渭南热电有限公司在煤场接卸区入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台,并每周检查,确保洗车台正常运行。拉运车辆入厂前,保持车辆整洁,卸煤后将车厢余煤清理干净,经车辆冲洗台冲洗后驶出厂区。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运煤车辆覆盖篷布作业,吸尘车、洒水车对卸煤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吸尘和洒水作业,对卫生死角组织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将运煤灰道路划分为3段,由专业保洁队伍,每天定时洒水、吸尘、清扫,责任部门每天检查,并要求运输车辆低速行驶,防止扬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共7天。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