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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6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26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高新区建筑工地监管缺位,扬尘污染防治大范围失守,区住建部门对无证施工工地查处不力,“红黄绿”牌动态监管未全覆盖;区城管部门对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对多次督办且明确要求高限处罚的部分项目不予处罚、督而不改,对市政工程监管流于形式,数字城管平台无法正常运行。2021年1-4月,高新区PM10浓度在全市排名倒数第1。2019年和2020年,渭南市PM10浓度在全省13个城市中连续排名倒数第1,“一市一策”报告显示扬尘对PM10贡献占49%。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和红黄绿牌监管制度,实现数字城管平台正常运行。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领导包抓制度,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二)依法查处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工地,并纳入“红、黄、绿”牌动态监管。
  (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并建立台账,对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依法查处。
  (四)加强数字城管平台日常运维,将所有建筑工地纳入数字城管平台监管。
  四、整改期限
  2021年9月底。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办公室、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领导包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筑工地开(复)工验收流程的通知》,落实了领导包抓制度,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依法对5家无证工地,责令停工并立案查处,对42家在建工地,全部纳入“红黄绿”牌动态监管。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持续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定期安排专人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巡查检查,成立扬尘治理工作专班,抽调执法人员在重点建筑工地驻场监管,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并建立台账,依法查处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
  (四)关于第4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数字城管平台日常运维,将所有建筑工地纳入数字城管平台监管。高新区在建建筑工地均已接入,工作人员通过管理平台实时对清运车辆清运的时间、路线、倾倒进行全流程监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