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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三批)

截至2021年6月7日晚8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23件,现将第二十三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反映华州区大明镇兴国村二组,村中间有个养猪厂,养了几百头猪,味道特别难闻,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华州区

经查,反映的养猪厂为华州区大明镇兴国村二组村民赵双虎在村东头建的养猪场,现存栏42头,该猪场距村民居住约20米,建有18立方米的污水池一座,由于污水池容积小,导致污水溢流。华州区农业农村局现场要求赵双虎立即将溢流出来的污水清理干净,做好覆土消毒工作,并督促其于6月20日前新建一座容积80立方米的污水池,配套建成相应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

华州区农业农村局对华州区大明镇兴国村环保监督员韩元平进行了诫勉谈话。

2

反映临渭区四马路兴达小区,12号楼南边有一片竹林,竹林里有好多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散发异味。

临渭区

经查,反映的问题位于临渭区人民街道办兴达小区与曙光村居民住宅交接处,竹林内有少量垃圾及干枯竹叶堆积,未及时清理,散发出异味。临渭区人民街道办、区物业管理中心已责成小区物业对竹林内垃圾进行清理。

临渭区人民街道办纪工委对街道包联干部孙健卫及社区干部孙晓宁进行了约谈。

3

反映临渭区西五路北段市政府北侧人民公园,晚上跳广场舞,喇叭声特别大,还有搞直播的,唱歌的,经常到凌晨一点,噪音特别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临渭区

经查,临渭区人民公园东西南北各有一个活动广场,每晚都有大量群众自发组织在广场进行锻炼、跳舞、直播、唱歌等娱乐活动,存在活动至凌晨的现象,现场活动声音较大,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临渭区双王街道办联合区城管执法局现场向群众发放《通告》,对噪音扰民人员进行劝导和宣传教育,要求遵守管理规定。同时,将于每天18时至22时安排人员在公园进行值守,维护秩序,每晚22时后对娱乐人员进行劝离,督促关闭音响等发声设备。

该问题不存在工作人员失职,故不予追究责任。

4

反映大荔县范家镇范家村四组,镇政府对面的巷子里有一个废水坑,里面有废水和垃圾,臭气熏天。

大荔县

经查,该废水坑位于大荔县范家镇范家村四组,是2010年镇政府为解决街道东边内涝问题建设的雨水收集池。该收集池长20米、宽10米、深4米,距最近村民住户约50米,收集池周边有少量白色垃圾,水面有漂浮物,气味难闻。大荔县范家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收集池周边垃圾及水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对商铺、民宅私设排污口进行了封堵。

大荔县范家镇党委对范家村村委委员赵秋丽进行了约谈。

5

反映蒲城县尧山镇广陵三组,村民周忠和在村里养猪,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蒲城县

经查,反映的猪场位于蒲城县尧山镇光陵村三组,为村民周忠和所建,距离居民约20米,无相关手续。该猪场面积约200㎡,生猪存栏70头,场内粪污经简单沉淀后直接堆放于自家责任田或用于周边果园施肥,现场核查时沉淀池和土地均堆有粪污,气味较大。蒲城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周忠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其对粪污进行清理,并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蒲城县尧山镇政府对光陵村监委会委员万仓有进行了诫勉谈话。

6

反映华州区杏林镇华复工贸公司(南接310国道,东临华州汽车城,西临粮库,北靠陇海线)厂子后院西北角,围墙隔了几排废弃厂房,与外面隔绝,每天晚上10、11点左右挖石碎石,到早上4点多,一晚上进出几十车,持续了5天左右,违法生产、噪音很大、破坏生态。

华州区

经查,华州区杏林镇华复工贸公司多年未实际经营,目前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3月,公司将院内场地租赁给牛斌使用。经核查,院内有挖采痕迹,形成长约30米、宽约13米、深约2米的坑体一处,未架设任何生产设备,违法生产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群众正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华州区自然资源局于6月4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牛斌于6月20日前恢复土地原状。

华州区自然资源局对华复工贸公司经理张加林进行了约谈;对当事人牛斌进行了立案查处。

7

反映蒲城县桥陵镇畏山村二组,十多年前有人承包村里十几亩土地开石渣厂,19年因环保问题石渣厂被取缔,当时乡上承诺负责土地恢复,但至今仍未恢复,一直闲置,近一段时间更有人拉来垃圾倒到此处,影响生态环境。

蒲城县

经查,反映的石渣厂位于蒲城县桥陵镇畏山村二组,面积约15亩,为原珍牢采石厂。现场有少量生活垃圾和原采石企业拆除后残留渣石,未进行土地平整及恢复治理。蒲城县桥陵镇政府现场立即对场地内少量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已将该石渣厂点位纳入2021年矿山恢复治理任务,目前该治理项目正在财审阶段,计划下半年动工实施。

该矿山点为历史遗留问题,已纳入2021年矿山恢复治理任务恢复治理,故不予以追究责任。

8

反映富平县朱家骨伤医院门前道路,小餐饮摊贩占道经营,使用煤气等明火明灶,产生大量垃圾、油烟等,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环境,群众意见很大。

富平县

经查,反映的问题为富平县朱家骨伤医院门前道路,该处经营点系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后设置的便民点,共批准登记备案小餐饮摊贩37个,目前有10个正常营业,证照齐全,均使用煤气和电作为燃料,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未发现油烟直排现象,所有摊贩均自备垃圾收容器和清扫工具,在收摊后自行将餐饮垃圾清理收集。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现场要求所有小餐饮摊贩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严禁占道经营,及时将餐饮垃圾进行集中收集。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1年5月10日-6月8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020336,邮政信箱:渭南市第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