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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十四批)

截至2021年6月8日晚8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329件,现将第二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反映高新区敬业街,达士奇公司西边,有家建筑工地,夜间连续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高新区

经查,反映工地位于渭南高新区敬业街,属于达士奇公司院内楼体拆除项目工地。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项目22点后存在夜间连续施工问题。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现场要求其立即停工,6月2 日约谈了该工地负责人,并依法进行了500元处罚

工地监管负责人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制止,未造成严重影响,故不进行责任追究。

2

反映临渭区玉德路,整条路都是饭店,晚上营业过晚,摇骰子、划拳声太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临渭区

临渭区城管执法局对玉德路区域33家餐饮门店逐一进行排查整改,对存在出店经营及划拳摇骰子门店进行了重点整治,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对王麻子、大喜龙虾、六号辣爆等3家门店立案并分别处罚金500元,对军峰烧烤、大嘴煲牛杂店、王氏那家进行了约谈,拟立案处罚。

临渭区城管执法局对三贤网格长邵长军进行了提醒谈话。

3

反映临渭区西五路上上国风东门,曹井村有家废品收购站,站内养了三四条狗,每天晚上吠叫,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临渭区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狗现场为临渭区杜桥办盈田三组曹井村村民在其家后院养犬6条,其中5条犬均为大型犬,遇陌生人会不停吠叫。临渭区城管执法局要求犬主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并责令犬主已将犬只迁移。

临渭区城管执法局对特勤大队沈杨博进行了约谈。

4

反映大荔县下寨镇下寨村有一处冷库,该冷库污水直排,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产生噪声大,噪音扰民。

大荔县

经查,该冷库为大荔县冬雪冷储有限公司,该公司废水池是解决厂区内涝问题建设的雨水收集池,核查时设备正在运行,冷却水循环使用,未发现污水直排。该冷库东西方向和居民住宅仅有一墙之隔,北侧距离居民住宅约5米,产生的噪声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虽未超标,但给村民生活造成影响。大荔县下寨镇政府要求该公司及时做好制冷设备日常保养和检修,切实降低噪声,6月20日前,完成雨水收集池防渗处理。

大荔县下寨镇党委对下寨村副支书张红星进行了约谈。

5

反映白水县西固镇故现村王家窑组1.王张选将经营的木炭窑改为‘木醋液’,实际还是木炭窑;2.木炭窑污染水源、产生废气,对村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白水县

经查,反映木炭窑为陕西圣森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地12亩,2条碳化炉生产线建成投运,1条在建,产品为木炭,副产品为木醋液和木焦油,通过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配套建设有相关环保设施,取得排污许可证。经核查,该公司建成的2条生产线由于安装在线设施变更排污口,于5月18日停产施工,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沉淀池后经管道排入水泥池,定期拉运用于农田灌溉,未发现污染水源和有废气排放问题。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巡查检查力度,规范环保设施运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6

反映蒲城县孙镇尧堡村,村支书王建岗把洗沙机安装在村里一级抽水站旁边,导致水站旁边的耕地成了大石坑,无法耕种。

蒲城县

经查,反映的洗沙厂为蒲城县酷创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蒲城县孙镇尧堡村8组,由村民王春红进行洗沙,与尧堡村书记王建岗无关联,现场建有洗沙设备一套,地面有取沙造成的石坑,该企业属新建“散乱污”企业。蒲城县工信局牵头,孙镇政府具体负责,对该企业实施清理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并恢复土地原貌。

蒲城县孙镇政府对尧堡村村书记王建岗给予了诫勉谈话;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对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监察员赵向东进行了诫勉谈话。

7

反映华州区瓜坡镇良候新型农村社区1.金信谊化工厂选址在太兴村和井堡村中间,群众认为选址不合理;2.陕化工厂、比迪欧两家工厂已导致黑眼泉无人饮用,现在金信谊化工厂还建在水源地之上,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3.派尔森、比迪欧所排放臭气,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

华州区

经查,反映的金信谊化工厂实为陕西金信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手续完备,项目选址审批手续合规合法,二期项目目前处于征地阶段,征地完成后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书,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反映的陕化工厂实为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比迪欧工厂实为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BDO分厂,所在地理位置较低,存在多处地表水渗出现象,水质清澈、无异味,经现场测试pH值为中性,废水排放口均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显示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标准,经第三方检测,瓜坡镇良候社区水质符合标准;反映派尔森工厂实为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检测,两厂厂界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限制标准。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全面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8

反映高新区高新云璟小区楼底下的餐饮店,将油烟向小区内排放,小区内全是火锅味。

高新区

经查,高新区高新云璟楼下餐饮门店共计12家,油烟净化设施全部到位,未发现油烟乱排放现象。检查时小区内未闻到火锅味,但靠近小区餐饮店门口有火锅味。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高新云璟二次净化设备排放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的整改检查工作,检测报告将向该小区业主进行公示。

因小区内餐饮门店无油烟乱排等严重污染现象,故不进行责任追究。

9

反映1.2019年,渭南环保方面通告从十月一日起,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达标的不得作业,但始终没有进行检查,致使仍有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2.渭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到2000多台,就对外宣布完成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但渭南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际数量有上万台,与实际不符。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经查,1.截至2021年5月28日,全市共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2062辆/次。因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编码和监管工作还没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2.全市2019年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828辆,2020年共完成1918辆,2021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截止5月29日,全市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4709辆,此数字来源于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于“渭南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际数量有上万台”,有待于进一步核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工作刚刚起步,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尚未完全掌握。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各分局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频次,对抽检不合格的11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完成整改前禁止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履职到位,故不进行责任追究。

10

反映临渭区下邽镇韩家村,1.有人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倒在秦桥寨村和韩家村中间;2.每逢检查时,用土盖住,检查人员走后,又开始倾倒。

临渭区

经查,临渭区下邽镇韩杨村与秦桥寨村之间有一片盐碱地,属韩杨村七组集体土地,因该地无法耕种一直闲置,群众遂在此倾倒生活垃圾,韩杨村组织保洁员定期对其进行覆土整治。检查时,该垃圾点周围无围挡,有垃圾堆积。临渭区下邽镇政府责令韩杨村立即对垃圾点进行整治,增添围挡,并在覆土上种植树木,要求保洁员加强监管,杜绝村民继续在此处倾倒垃圾。

临渭区下邽镇纪委对韩杨村村委委员郗向军进行了诫勉谈话。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渭南市时间:2021510-68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3-2020336,邮政信箱:渭南市第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8:00